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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實驗室光源曝露試驗方法(通則)GB/T 16422.1-1996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有關選擇和實施本系列標準中其他三部分的實驗室光源曝露試驗方法的技術資料和通則。
本標準也規定了測定輻照度和輻照量的方法以及黑標準溫度計和黑板溫度計。
2.原理
試樣曝露于規定的環境條件和實驗室光源下,通過測定試樣表面的輻照度和輻照量與試樣性能的變化,以評定材料的耐候性。
2.2結果偏差
到達地球表面的陽光,其輻射特性和能量隨氣候、地點和時間而變化。進行自然陽光曝露時,影響老化進程的因素除太陽輻射外,還有許多因素。列如,溫度、溫度的周期性變化及濕度等。為減少重復曝露試驗結果的差異,在特定地點的大氣曝露試驗應至少連續曝露兩年。
經驗表明,實驗室光源與特定地點的大氣曝露試驗結果之間的相關性至適用于特定種類和配方的材料以特定種類和配方
的材料及特定的性能,且其相關性已為過去的試驗所證實了的場合。
對于不同種類的塑料,用同一實驗室光源,其相關性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