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創共贏
GB/T 16777-1997建筑防水涂料試驗方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防水涂料的固體含量、耐熱度、粘接性、延伸性、拉伸性、加熱伸縮率、低溫柔性、干燥時間、不透水性和人工加速老化等性能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聚氨酯類、聚丙烯酸類、水性瀝青基類涂膜防水材料、其他涂膜防水材料亦可參照使用。
2.標準試驗條件
試驗室標準試驗條件為:
溫度:(23±2)℃
相對濕度:45%-70%。
3.試驗程序
將樣品攪勻后稱取后質涂料(40±0.1)g或薄質涂料(12.5±0.1)g,分次滿涂在潔凈的鋁板上每次涂抹后應將試件水平放置于干燥箱內,于(40±2)℃下干燥24h-30h,每一個樣品制備三個試件。
將試件置于干燥箱內金屬試樣架上,按產品所需溫度恒溫5h后取出。
4.試樣報告應寫明下列內容:
a)試樣的名稱、類別和批號;
b)試驗溫度和時間
c)試樣的耐熱情況。